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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Rain
V2EX  ›  职场话题

关于竞业协议,我是不是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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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mRain · 2014-07-05 22:59:54 +08:00 · 47091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3596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一年多前和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签的时候没有仔细看,只记得协议上大概是写离职后1年内不得加入指定的某几家公司,或者是业务上有竞争关系的IT公司,补偿是离职后每个月发半个月工资,连续发一年。

    今年3月份离职了,跳槽去了另一家IT公司,新公司理论上和上家公司没有任何竞争关系,但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收到补偿金。今天把竞业协议翻出了出来,一看立马sb了,协议中有这样一条:

    <pre>
    第一条 定义
    3. “竞争对手”:指与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从事竞争业务的经营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或控制参股腾讯、XXX 等和/或其他从事互联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C2C业务、XXX业务等)、IT和通讯类业务的经营组织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前述网站名称为简称),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中的员工离职后直接或间接以持股或其他方式设立或控制的从事互联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C2C业务、XXX业务等)、IT和通讯类业务的公司也视为甲方的“竞争对手”。
    </pre>

    妈蛋要不要这么狠,竞争对手直接就是所有IT公司和通讯类公司,企鹅什么的弱爆了。码农没文化,之前一直理解成不去有竞争关系的IT公司就行,加上有同事被竞业的先例,换工作的时候避开了很多公司。本想发帖问如何取回竞业补偿金的,现在貌似只能认栽了
    第 1 条附言  ·  2014-07-06 19:32:01 +08:00
    先前也有了解,只要公司没给足补偿金,个人不追究的话,协议自动失效。只是被摆了一道,感觉很不爽。@PP 和 @l6751902 的回复很专业,刚才查了下,合同的诉讼时限是自合同生效起2年内,如果提起诉讼的话,LZ胜率极大。但鉴于前公司有相当庞大的法务部,LZ不会立马去起诉原公司。等LZ有充裕时间时,再考虑提起诉讼,到时会单开一贴,分享经验
    15 条回复    2014-07-06 21:14:00 +08:00
    leiz
        1
    leiz  
       2014-07-05 23:09:09 +08:00
    竞业禁止生效的前提是你收到补偿金
    pright
        2
    pright  
       2014-07-05 23:11:11 +08:00
    没收到补偿金就不用管它了
    iislong
        3
    iislong  
       2014-07-05 23:13:41 +08:00
    没收到补偿金,你鸟他干啥,协议已作废,再说这补偿金明显不对
    RemRain
        4
    RemRain  
    OP
       2014-07-05 23:20:35 +08:00
    说好的补偿金木有了,好歹半年的工资啊。。。换工作的时候好多公司直接没敢去,要是去了估计就真被竞了
    jsonline
        5
    jsonline  
       2014-07-05 23:22:30 +08:00
    不给钱你保守个毛的秘密。
    RemRain
        6
    RemRain  
    OP
       2014-07-05 23:28:10 +08:00
    话说竞业协议可以直接竞一个行业么,这貌似是2个行业,IT+通讯,我看企鹅他们的只是搞了个列表列了一排公司,就被吐槽成狗了
    belin520
        7
    belin520  
       2014-07-05 23:50:30 +08:00
    @iislong 对呀,离职的时候没告诉你是否竞业吗?不然就是无效的
    regmach
        8
    regmach  
       2014-07-06 03:12:58 +08:00
    钱都没收到,契约当然失效
    PP
        9
    PP  
       2014-07-06 05:19:28 +08:00   ❤️ 1
    这个案子简单啊!

    从竞业禁止协议的内容来看,甲方(公司)所设条款明显违背基本公平,侵犯了乙方的合法就业权利,因此该协议在法律上将不会承认为全部成立。法律会认可协议中合法的部分,否决协议中不合法的部分,只要法官正常审理和判决,针对该协议的审判意见只能是“部分成立”。

    弄清了竞业禁止协议中不合法条款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这个问题,后面的思路也就清晰了。只要PO没有在离职后一年内加入甲方的直接竞争对手,甲方就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全额向PO主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逾期利息以及合理的违约金(无论有无违约金约定)。同时,直接竞争对手的举证由甲方负责,具体判定则由法庭负责。

    综上所述,结论就是:第一,PO主不受竞业禁止协议中不合法部分的限制和约束,但必须遵守其中合法的部分(否则按协议内容承担违约责任);第二,PO主有权在遵守竞业禁止协议合法部分的情况下获得协议所约定的补偿金,并就协议甲方在补偿金发放违约的问题通过法庭向该方进行合理索赔。(注意证据收集,注意违约时限和诉讼时限。)

    PO主确实被坑了,但是没坑成。拿回补偿金后记得和大家说一声儿!
    bobopu
        10
    bobopu  
       2014-07-06 09:05:11 +08:00 via Android
    你这协议就是废纸一张,该干啥干啥去。
    l6751902
        11
    l6751902  
       2014-07-06 10:49:56 +08:00   ❤️ 1
    竞业限制条款还司法实践中,多为甲方违规,po猪不用担心,
    真正能生效的是针对企业特殊人员和高管,
    一般员工这种砸人饭碗的条款完全不合道德不是?
    另外竞业限制条款是双务有偿协议,它只限定你的义务,没表明你的权利是它违规。
    一般的竞业限制条款必须是:限制期两年,且只能针对涉商业机密的部分进行限制,例如明显的--医生,不允许限制其离职后利用原医术进行救人。
    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至少两年的乙方收入作为补偿金,可按季度支付。
    如果乙方违约,需赔偿甲方支付补偿金的5倍,并上缴非法所得。
    horsley
        12
    horsley  
       2014-07-06 11:19:15 +08:00
    lz 直接说是鹅厂就好了 前几天签的劳动合同没仔细看 回来一看有竟业相关的
    不过生效条件是给补偿啊 补偿就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半 24个月竟业期
    xgfan
        13
    xgfan  
       2014-07-06 11:38:08 +08:00
    @horsley 明显不是企鹅。lz都说了,“妈蛋要不要这么狠,竞争对手直接就是所有IT公司和通讯类公司,企鹅什么的弱爆了。”
    lch21
        14
    lch21  
       2014-07-06 11:46:38 +08:00
    除非你特别有份量,这协议就是一张废纸。
    xujialiang
        15
    xujialiang  
       2014-07-06 21:14:00 +08:00 via iPhone
    如果公司支付给你钱,你就不能去那家公司,如果公司不付钱,你就可以去那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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