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提问指南
444683462
V2EX  ›  问与答

接上次问学校教授要账—公司款,剧情继续

  •  
  •   444683462 · 2016-05-21 08:50:45 +08:00 · 5317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3115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1.当时教授可能又在谈某个『几百亿』的大项目,不见我们


    2.我们就去学校找这位教授,这位教授就一直说『我已经委托谁谁谁,你们找他,不要找我』,反正这个人随时电话都打不通,随时都在飞机上。。。


    3.我们就说了一句『我们找学校解决』,这位教授就急了,说『附近的警察我都认识』,马上拿起电话叫了警察和保安。。


    4.我们为了避免引起他乱说,主动退到楼下草坪,这位教授和来的警察们和保安们在楼上商量了半个小时如何对付我们,估计是实在找不到理由对付我们,在楼下对我们各种指画,各种望远镜看。。


    5.然后他们大队伍下来了,这个教授一上来就开始说『下三滥。。不要脸。。省略各种脏话』,警察保安们也惊呆了。


    6.我实在是急了,就开始说 [欠钱还有理了,你要给学校看看你的合同吗] ,教授对警察说 [我操,你不帮忙吗] ,警察急了,警察跟他对骂了起来。。。眼见学校越来越多。。


    7.教授眼见,形势不好, [我去给你们拿钱,你们上楼来] 。。


    8.就这样,教授躲在办公室,你们都进来, [少给点,私了?] 就这样私了了。。


    合同是去年 10 月的,去年 11 月就应该付清款项。发票早就开了,开的是学校抬头,做的东西是私人的 经商,我们求财想想就算了,但是上面省略了太多被侮辱的词汇。


    我们发短信,要求道歉。 现在剧情继续, 教授先是找博士生,打电话威胁,要我们承担巨额的损失??? 又是发短信威胁,认识你们县里的各种巡视组,你和你的家人要承担沉重的代价?? 教授称,还要起诉,对他造成的骚扰。。。 他的要求只有一个,不要追究了。


    以上的视频和所有通话录音和短信记录都保存着 大家觉得该如何处理

    第 1 条附言  ·  2016-05-21 12:57:19 +08:00
    谢谢大家的指点。
    和最近著名的邵教授一个学校。
    在此不多说了,发泄下。
    公司也需要运转,有空陪他玩。或成都朋友可以联系我 微信 in13262601836
    第 2 条附言  ·  2016-05-21 17:34:13 +08:00
    求推荐一下四川的律师。我陈述了这些多,能否治他。还是担心他报复
    算是对该年 60 周年的礼物
    46 条回复    2016-05-22 07:50:08 +08:00
    xuwenmang
        1
    xuwenmang  
       2016-05-21 09:00:37 +08:00   ❤️ 3
    在这遮遮掩掩干嘛。。去知乎,贴学校,贴名称,贴录音。你这样就能让几个回复的人跟你骂骂娘而已。
    Dwayne
        2
    Dwayne  
       2016-05-21 09:01:27 +08:00 via iPhone
    怎么最近老是听说这种教授
    just1
        3
    just1  
       2016-05-21 09:05:55 +08:00 via Android
    学校,多要点
    误工费,被侮辱的精神损失费
    顺便曝光了
    lk1ngaa7
        4
    lk1ngaa7  
       2016-05-21 09:14:35 +08:00
    不明真相群众求详情
    15hY8qobXlRD1Pa3
        5
    15hY8qobXlRD1Pa3  
       2016-05-21 09:25:07 +08:00
    这么多证据在手,给他发个邮件,附上支付宝账号和一个价格即可。。。。。。不给?行,我们让你红!
    boter
        6
    boter  
       2016-05-21 09:27:28 +08:00 via iPhone   ❤️ 3
    名字都不敢说,闹什么闹
    Slienc7
        7
    Slienc7  
       2016-05-21 09:35:37 +08:00
    @wukavin
    会被抓。
    sneezry
        8
    sneezry  
       2016-05-21 09:38:51 +08:00 via iPhone
    有合同怎么不直接走法律,私了还了得这么窝囊
    northisland
        9
    northisland  
       2016-05-21 09:40:06 +08:00
    看热闹,建议发到微博
    15hY8qobXlRD1Pa3
        10
    15hY8qobXlRD1Pa3  
       2016-05-21 10:05:10 +08:00
    @Slienc7 是呢,要挟恐吓呢,那直接红,红了他自然会送钱来。
    SourceMan
        11
    SourceMan  
       2016-05-21 10:07:31 +08:00 via iPhone
    任由他吗?
    Ouyangan
        12
    Ouyangan  
       2016-05-21 10:07:44 +08:00
    建议公开 ,这种人会误了很多学生,前阵子那事还没过呢
    kn007
        13
    kn007  
       2016-05-21 10:09:35 +08:00
    最近很多学校门口都在拉横幅。。。
    说学校谁谁,或者某个部门欠钱,最后面都是一句,还我血汗钱。

    昨天还亲眼目睹了,警察先后来了 3 批人,第一次第二次都是摩托车,第三次来了一面包车,上面贴着巡逻。过来调解,最后什么情况我是不清楚,只知道,当事人收了横幅。

    所以最近这种事挺多的。
    kn007
        14
    kn007  
       2016-05-21 10:10:28 +08:00
    话说你们这个合同的钱是不是挺少的啊,要不就是非常多。。。居然还同意私了。。。
    Devin
        15
    Devin  
       2016-05-21 10:28:26 +08:00 via iPhone
    其实拉横幅是个好方法,但要多拉个几次
    LoveLYJ
        16
    LoveLYJ  
       2016-05-21 10:31:58 +08:00
    不是教授理亏吗?看出来他心虚的很

    既然有合同,你底气就足一点啊。

    曝光 + 强硬
    你不觉得这种教授不配吗?顺便为民除害啊
    daolin
        17
    daolin  
       2016-05-21 10:33:53 +08:00 via iPhone   ❤️ 1
    只能说楼主纱布,证据手续齐全居然还委曲求全…直接把事情闹大
    Slienc7
        18
    Slienc7  
       2016-05-21 10:39:21 +08:00
    @wukavin
    请不要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给他发个邮件,附上支付宝账号和一个价格即可”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

    如果需要继续下去完全可以走正当渠道。
    tvallday
        19
    tvallday  
       2016-05-21 10:42:19 +08:00 via iPad
    真是悲哀,老想着闹,感觉就跟封建社会一样。
    难道都是法盲吗?你们那是哪里?五线乡镇?
    这种人你还叫他教授?叫禽兽都抬举了。
    15hY8qobXlRD1Pa3
        20
    15hY8qobXlRD1Pa3  
       2016-05-21 11:29:20 +08:00
    @Slienc7 oh ,数法条了,百度复制粘贴?

    1 、敲诈勒索这款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就楼主反应的情况,属于可公可自的案件,发邮件是在提诉前寻求无讼的解决途径,价钱是合法诉求(只要法益被侵害,只要双方接受,要求提多大都不违法)。而且邮件中附件为即将作为诉讼的有效证据,给对方说明诉讼风险,合法合理;当然,这个过程发律师函就要正规多了,不过得支付律师和律所代理费用,小几千,何必。

    2 、那第二条回复是不是也是那么不负责任呢?也未必,只不过,第一条评论是先述说诉讼风险,寻求一致意见;而第二条评论,是直接让舆论给对方施加压力,只要所公布的内容不涉及对方个人隐私或者违法内容(例如床照就不行哦),那通过这种方式寻求妥协,完全是合法合理的,至少要比走一个诉讼流程要省事省时。

    3 、那你说的正当渠道,又是什么呢?提诉?可能行,不过对双方来说,都是迫不得已的结果。然后其他“正当渠道”呢?你可有“负责任”的建议?

    4 、话糙理可不糙。复制粘贴才真的不负责。
    ccc008
        21
    ccc008  
       2016-05-21 11:39:08 +08:00 via iPhone
    也别要求道歉了,要求全款付清才是正事
    Slienc7
        22
    Slienc7  
       2016-05-21 12:00:57 +08:00
    @wukavin “给他发个邮件,附上支付宝账号和一个价格即可” 不是“敲诈勒索”?
    Slienc7
        23
    Slienc7  
       2016-05-21 12:02:05 +08:00
    @wukavin 你要是认为自己是对的可以下次遇到类似事情,也这么做。但是请不要教唆他人。
    Slienc7
        24
    Slienc7  
       2016-05-21 12:04:26 +08:00
    @Slienc7 “ 8.就这样,教授躲在办公室,你们都进来, [少给点,私了?] 就这样私了了。。”
    此处已经说明“私了”,你确认继续这样做真的不会被抓? 楼主按照你这种做法被抓了 /被起诉你能负得起责任?
    kslr
        25
    kslr  
       2016-05-21 12:07:02 +08:00 via Android
    太 TM 软弱了,明显的恐吓,谈不拢直接找学校就行了。
    先是恐吓然后私了这种你 TM 还真信了,实在受不了你了。

    说到最后,私了给了多少? 还是意思意思给你打发了?你是要帐的啊
    kslr
        26
    kslr  
       2016-05-21 12:08:27 +08:00 via Android
    不要追究了,不就是怕声誉吗,什么乱七八糟的巡视组和起诉,站都站不住
    15hY8qobXlRD1Pa3
        27
    15hY8qobXlRD1Pa3  
       2016-05-21 12:33:21 +08:00 via iPhone
    @Slienc7 杀人了一定就得入罪?不排除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发邮件同理,如果行为定性是如此简单,那律师岂不绝种?刚才不是数法条么?来数数看?发现违法事实,欢迎报警。

    带来了风险才需要承担责任,而按我说的做,操作上的违法风险与我的建议之间的因果关系链条需要在具体违法事实上讨论。而且楼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在自主选择了违法的方法实现,那也轮不到我负责。我可以对我自己的言论的违法性负责。

    反过来,你的“正当渠道”呢?咋不见了?
    iannil
        28
    iannil  
       2016-05-21 12:42:57 +08:00
    这教授要是和现在知乎挺火的某邵教授是同一个人,就是神剧了。
    iVeego
        29
    iVeego  
       2016-05-21 12:52:18 +08:00
    要么直接走法律程序,别跟他废话。要么知乎上提问,直接贴证据,给学校施压。
    444683462
        30
    444683462  
    OP
       2016-05-21 12:58:20 +08:00
    @iannil 对,就是某邵教授同校的,这位就是看到这个消息后,就开始不断联系我们了
    a154312237
        31
    a154312237  
       2016-05-21 14:30:10 +08:00
    我觉得合理利用的话,这些证据已经足够把这垃圾下半生的教职生涯给毁了,就看楼主愿不愿意动用舆论暴力了
    kalintw
        32
    kalintw  
       2016-05-21 14:32:52 +08:00
    直接曝光,流氓土匪都是惯出来的
    lc4t
        33
    lc4t  
       2016-05-21 14:39:45 +08:00 via iPhone
    又是我电的?
    pandada8
        34
    pandada8  
       2016-05-21 15:27:31 +08:00 via Android
    你电吃枣药丸
    lazycat
        35
    lazycat  
       2016-05-21 15:42:48 +08:00
    你电吃枣药丸
    lazycat
        36
    lazycat  
       2016-05-21 15:43:09 +08:00
    你电最近怎么这么多大新闻
    MrBearin
        37
    MrBearin  
       2016-05-21 15:51:02 +08:00
    我电,哦不,你电吃枣药丸,真是为 60 岁生日送上一份份大礼
    444683462
        38
    444683462  
    OP
       2016-05-21 17:34:52 +08:00
    @a154312237 我又怕不正当,怕他打击报复
    distancez
        39
    distancez  
       2016-05-21 18:33:20 +08:00
    你电真是💊
    arrowna
        40
    arrowna  
       2016-05-21 20:35:58 +08:00
    视频?
    楼主谈话的时候拿手机拍的么?
    444683462
        41
    444683462  
    OP
       2016-05-21 21:26:55 +08:00
    @arrowna 恩 两个手机藏着拍。全程录
    Sequencer
        42
    Sequencer  
       2016-05-21 23:25:03 +08:00 via iPhone
    这种事儿找媒体才有用
    法律是个毛线
    arrowna
        43
    arrowna  
       2016-05-21 23:37:08 +08:00
    @444683462 刻个赶脚是高难度的活啊,手机如何藏起来的呢?
    sharkli
        44
    sharkli  
       2016-05-21 23:40:45 +08:00
    估计是见不得人的买卖
    fulvaz
        45
    fulvaz  
       2016-05-22 00:45:07 +08:00
    但凡有点本事, 谁 tm 留在学校受气. : )
    blue7blur
        46
    blue7blur  
       2016-05-22 07:50:08 +08:00
    感觉先媒体曝光一轮,看效果,不行的话再走法律流程。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2835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26ms · UTC 07:32 · PVG 15:32 · LAX 23:32 · JFK 02:32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