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租的房水龙头被 水锈 锈漏了,自己换上了,因为冷热水的水龙头也不便宜,就问房东老太太能不能报销,结果房东嗷嗷叫着不给报,还扒瞎说我住进去时就是新的。
现在租房合同还一个多月到期,房东想要下一个半年的房租,我就问她,空调冰箱什么的非人为损坏他们给修吗,结果老太太说,谁用坏的谁修,然后我就告诉她我不续合同了,她也很硬气,说不续拉倒,后来又说跟她闺女商量下。
晚上房东给我打来电话,又是一通扯皮,最后我给她们打了个比方: 如果你家的空调用了十年了,然后新来个租户,空调坏了,你让人家给你修吗。房东她闺女说,这种肯定是你们使用得问题,得你们修。
最终,实在是不想租这种人的房子,觉得恶心,换房子又得浪费至少一周的房租,烦....
PS: 合同里边其实写着非自然损坏的物件房东负责维修,奈何房东是老赖;他们还赖掉了中介帮他们租房的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