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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w 我完全充分理解你想要表达的所有观点,但是反过来你却并没有理解或者说尝试去理解我的观点
我来从头理一遍你的逻辑,然后一一指出你的逻辑里有哪些陷阱
1. 如果把年终奖并入当月工资计税,会导致税收太高,对劳动者不公平,在这个背景下税务部门开始制定新的税法,这点我完全同意
2. 接下来有 4 种备选方案,按缴税额从高到低依次称为 ABCD 下面我来逐个分析
3. 方案 A:也就是你说的本质,即把年终奖分摊到 12 个月中去合并计税,并且以原本的月收入为起点继续超额累进,我完全同意你说的这个才是年终奖税本来应该有的样子,这个方案对国家来说是最公平的,但是**直接计算年终奖的税**实操较困难,这点我也同意,但是实际也没有那么的困难,只要抛开直接计算这个固有观念,先把分摊后的部分累加以后整体算一个税,再减掉之前月收入已经交过的税,是不是就解决了?实际也没增加多少困难
4. 方案 B:36001*10%,不减速算扣除数,用业务语言描述,相当于把年终奖分摊到凭空多出来的 12 个月上,然后进行全额累进
5. 方案 C:36001*10%-210 ,也就是现行方案,用业务语言根本无法描述
6. 方案 D:36001*10%-2520 ,用业务语言描述,相当于把年终奖分摊到凭空多出来的 12 个月上,然后进行全额累进
7. 约定完上述记号后,我们来一起逐条分析你的逻辑,首先,你说方案 D 的问题是“210*12 后导致了实际上相当于分摊到了凭空多出来的 12 个月,偏离了本质(其实就是说离方案 A 更远了)”,但是你发现没,这个问题在方案 BCD 中都同样存在,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是重新以 0 为起点计算税率,只要选择了以 0 为起点计算,自然就已经造成了这个结果了,和 210 乘不乘 12 根本没关系,也就是说在“偏离本质”这个缺点上,BCD 之间只有量变没有质变,大家都是 50 步笑百步而已
8. 其次,你说方案 C 比方案 B 更优惠,从结果来看确实没错,但是和上面类似,要说优惠的话 BCD 都比 A 要优惠,并且带来优惠的大头贡献仍然是“重新以 0 计算起点”,和这个相比,后面的速算扣除数减多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无关痛痒了,C 相比 B 带来的仍然只是量变而非质变
9. 所以你的所有逻辑无非就是,C 比 D 更“接近本质”,比 B 更“优惠”,所以 C 是最优的选择,我没有总结错吧?这里就体现出你的一个陷阱了,要寻找一个平衡的方案这点本身没有错,但是应该是在 A 到 D 这个范围中寻找,而不是在 B 到 D 这个范围,碰巧 B 和 D 的公式长得只相差后面的速算扣除数,于是造成了“减去一个介于 210 和 2520 中间的数是一个更合理的方案”这样的假象,并且夸大了方案 C 对于两种优势的贡献程度,成功把部分人带进了沟里,得出了“虽然方案 C 不合理,但是方案 D 更不合理,并且方案 C 比方案 B 更优惠”这样一个很具有迷惑性的结论
10. 而我的观点是,我完全同意应该综合考虑公平性和易操作性,去寻找一个介于 A 和 D 之间的方案,这个目的应该通过制定一组新的区间和税率来完成,而不是去修改公式里的速算扣除数,虽然说从业务出发-2520 似乎离 A 更远,但是从数学角度出发却是“选定了 36000 和 10%”这个前提下的唯一解,你说的“把-210 改成-2520 只会造成更大的不平衡”这个观点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问题是造成这个不平衡的是从数学角度出发支持把-210 改成-2520 的那些人吗?不是,而是选择了 36000 和 10%的那个人,从它选择了这组数那一刻起,就已经决定了后面只可能是-2520 ,你为什么不去抨击选择了 36000 和 10%的人而要反过来抨击指出数学不合理性的人呢,为什么仅仅因为-210 看起来更平衡而宁愿选择放弃数学合理性,而不是去选择真正合理的方案:即调整 36000 和 10%这两个数呢?
11. 方案 ABD 都值得拿来讨论和对比,因为他们各自都具备明确的业务含义,而方案 C 连参加这场对比的入场资格都不具备,因为他是一个不自洽的,无法用业务语言来描述的畸形方案,你比起直接认为应该无脑改 D 的人来说确实看得远了一步,但也正是这种自信蒙蔽了你的双眼,拒绝去思考方案 C 的天生缺陷,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去讨论过 C 和 D 哪个更优的问题,一直都只是在论述为什么 C 不具备成为备选项的资格,包括我举的那个思想实验的例子,也是换一种角度指出滥用量纲不正确的公式会造成多么荒谬的结果,如果你无法理解这个实验和现实情况之间的联系,以及为什么应该-36000 而不是-3000 ,真心建议你好好补习下数学中的抽象思维能力
12. 然后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指出-210 应该是原本-2520 的误用,因为这个错误首先太明显,其次里面有太多的巧合,“工作人员充分地思考了各种方案的利弊,为了寻找一个合理的平衡方案,哪怕明知将来要被骂,也要自己默默承担一切,坚持为广大劳动人民谋福利”这种可能性的说服力远远比不上“当初可能根本就没想那么多,本来就是想直接设计出方案 D ,并且懒得再单独给出一组分界点为 36000 ,扣除数为 2520 的表格,而是让实操人员除以 12 后去查 3000 的那个表,结果无意中搞错了 210 的倍数”这种可能性,只不过在被爆出问题后,事后诸葛地发现了“方案 D 同样也不合理”这一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