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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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一段在北京东城区苏州胡同某创业团队的经历真相
-----------欢迎各位前同事,前合作伙伴, X 牛及投资人,其他可能关心的朋友等查阅
2014 年 11 月中旬至 2015 年 3 月中旬期间我在位于北京东城区苏州胡同的某创业团队度过,很遗憾,这是一段由共同奋斗到对薄公堂的不愉快历程。在这里我从头到尾梳理一下,将事实真相公开给所有和这件事有过接触的朋友。
====2014 年 11 月 15 日~2014 年 12 月 15 日,团队起步=================
事发于知名的程序员网站 V2EX 。 2014 年 11 月初我在上面看到一则招聘启事,投递了简历。 11 月 13 日我和 X 牛在 benecafe 咖啡馆见面,在交流了可能 2 小时之后我答应过来工作,并且答应他尽快做产品 demo 。虽然他能提供的待遇不多,但打动我的是这款录音 app 可能很有助于草根音乐歌手。
由于他并没有工作场地,所以我,以及两天之后招募的另外一位同事小 D 主要在家里工作,但每天都要沟通工作进度,且每周有两个工作日在咖啡厅或别的地方共同工作。其后逐步加入的其他同事也是如此。
这是一段大家都热火朝天的工作经历,大家主要在微信群里面交流,很快 demo 就有了概念模型。此阶段 X 牛答应尽快注册公司,并让公司走上正规。
=====2014 年 12 月 15 日~2015 年 2 月 15 日,加班加点的工作,不断增加的失望=================
X 牛在苏州胡同的场地装修好了,于是大家统一到该场地工作,并且制定了上班时间,一切开始正规起来。但大约是 12 月底开始,开始有了若干次失望。
(一)先说第一次失望。
事情的起因是, X 牛找我讨论,希望团队每个晚上和周六都加班,他的理由是中关村的创业公司都加班,包括他在 36 氪看到的,以及他的朋友公司某荚。但我认为不能制定规定要求大家平时晚上和周六都加班,只有项目紧急时可以适度灵活加班。我并不认可所谓创业团队必须晚上周六都加班的说法。但 X 牛坚持认为我们必须象中关村那边一样制造出创业团队晚上和周六就应该加班的氛围,这样员工就不好意思不加班,晚上不加班就会感到歉疚。反之,如果不规定加班,那么让员工加班就会变为公司的歉疚。他说这是他的投资人告诉他的创业潜规则,此外还包括其他若干潜规则等等。非常悲剧,我性格比较软弱,最终答应这段时间我会晚上和周六加班。由于这段时间我有一定的 leader 的角色,其他同事将不好不跟随加班。我坚持了最后的原则,即这个只能是由于项目进度滞后导致的短期加班,而不能是员工本来就应该的长期加班。
我能理解公司在紧迫时请求员工加班,而不欣赏这种潜规则加班,这种做法令我不快,我给 X 牛减了分。初识陌生人,我先打 70 分。从这个时间起,整个团队改为每晚及周六都加班,只有少量例外。
(二)再说第二次失望。
我们从 2014 年 11 月 15 日开始工作,到 12 月 15 日一个月了, X 牛从未主动给我们提及发薪的事情,我感到一点阴影,但也一定程度理解,因为他当时正在完成繁琐的公司注册。
2015 年 1 月 5 日前, X 牛告诉大家,很快会发工资。但 1 月 5 日小 D 微信找我,说 X 牛说的,小 D 和我的工资发放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开始算,之前一个月不算,问我该如何处理?这令我感到意外,因为坑员工的利益是创业团队的大忌。何况小 D 是未毕业的实习生,一个月也没多少钱。我那部分钱其实也很少,完全不值得这么干。
这里我再一次做了和稀泥的老好人,这可能是我的过错,很对不起。我劝解小 D 宽心,看长远,路还长。同时我微信找 X 牛,建议他恰当处理这个事情。在我的和稀泥之下,这个事情有了较好的结果,小 D 和我放弃了第一个月的报酬, X 牛答应以后设法做某些弥补,虽然其后从未有任何弥补。
虽然这事过去了,但是我再次给 X 牛减分。一般而言,你请人做事,那么你心里应该时刻想到别人帮你了,给别人的酬金应该主动、及时、到位,而不能利用别人不好意思开口,或利用员工于公司的天然劣势,暗暗地拖欠或克扣员工薪资。
(三)接下来说第三次失望。
有一天 X 牛突然找到我们,要我们讨论一下“慢公司”话题,即我们要做成象豆瓣那样的几年都不见大发展的慢公司,还是要做成很快大发展的快公司。前者创业几年都没有收获,后者则大有收获。我们很显然地答复,当然尽量快公司。于是 X 牛开始引带话题,拿我们和腾讯百度等等的团队比较,说我们远不如他们,这是为什么?虽然我对这个论点有看法,但我也不想争论。最终 X 牛剖析了我们团队的现状,是因为我们团队之间没有互相监督,特别是没有拉下脸来互相监督。他强调我们一定要拉下脸来说别人。
这次谈话令我相当不快。加上他之前要我作为 leader 多监督别人,汇报别人,这令我感到回到了文革期间人人互相监视的环境,这太可怕了。而且我们一共一个 android ,一个 ios ,一个 web ,一个产品,就我们四人之间也要搞这些?我们四位同事原本合作很愉快的,大家一门心思都在开发产品。
这次谈话让我彻底决心离开了。可能大概是 1 月中旬,当时他开始和大家签合同,我就口头跟他提出了辞职,年后不来了。但他反应激烈,并拉我在旁边民生大厦里面讨论了可能有 2 个多小时,最后我实在支持不住了,打断了他的滔滔不绝才返回。但我始终没有收回辞职申请。
这次讨论中他问及我离开的原因,并且归纳为我和他的风格不同。我是偏向硅谷的务实风格,强调自我驱动,工作无需别人催,自己灵活加班,而他是充分的监督风格,喜欢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并且要人人互相监督。这里我想打一个比喻,我认为他是“地主看长工”的风格,生怕长工们偷懒了一点,要时刻进行监督,保证让长工们彻底充分的劳动。他给我的解释是:如果都是你 Y 哥这样的,我放心,但是那个某某和那个某某你能放心吗?实际上在那段时间大家热情很高,加班很多,都是自发在努力。
他的挽回努力没有说服我。因为在这个风格问题里面,我看到了人与人的信任与尊重问题。
(四)再说第四次失望。应该不叫失望了,应该叫恼火了。
可能是 1 月下旬,那天晚上我还在加班,他找我谈话,关于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这段时间他陆陆续续和大家签合同。但是,他要求我签署的合同中员工离职的条款是:如果公司炒掉员工,那么公司要赔员工 2 个月工资,如果员工要离职,那么员工要倒赔公司 2 个月工资。我要求签署普通的劳动合同并和 X 牛发生了极大的争执,因为我工作多年,从未听说有这样的合同。但是 X 牛口口声声说中关村的创业公司都是签这样的对赌合同的,这是创业行规,公司法务审理过没问题。按我的理解,除非员工愿意,那么可能签署这样的离职倒赔两个月条款,但员工不愿意,那么应该签署我们平时接触的普通劳动合同,即离职只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即可。虽然我猜测这是他想留住我的手段,但这种逼迫的手法令我恼火。
这场讨论中,我再次说明,我与他观念相左,我离开其实是最好的决定,并且和他协商我将于 3 月 15 日离开,其后或许可以再合作,但那是另一个话题。以此同时,我答应在 3 月 15 日离开时完成录音、上传这个流程的大部分工作,但我同时声明,只可能达到大部分功能完成,达不到内测版本的程度。
=====2015 年 2 月底~3 月 15 日,年后半个多月=================
虽然我已经确定离开了,但是这段时间照常加班,只多不少。
3 月 1 日我再次提醒他,我会在 15 号离开,他回微信要求我把录音、上传这个流程完全做完再离开,我没有答复,因为这段期间他对产品操作流程做了大幅度修改,已经很难按我原来的计划完成工作了。
3 月 15 日是周日,我微信告诉他,我不来了,相关代码已经上传,如果还有什么交接可以联系我,并且请他给我结清财务。他回信说要和我聊聊,包括以后继续合作完成相关模块,以及关于财务怎么处理。
过程中我声明了如下两点: 1 、要先结清以前的薪资,而且是原有薪资的正常的发放,因为我没想出这里有任何可以打折的地方。 2 、以后再过来完成一部分工作是可以,但是可能不太久,因为我要去新地方。
但 X 牛则声明我的薪资要重新估算,因为他对我以前的工作有看法。在微信之后我们接着进行了电话沟通。
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我过去 4 个月从未提及对我工作有看法,但现在离职了,结算工资时却有了?特别是,怎么能用离职后的评价倒过去影响以前薪资的发放?
这里说明一下,公司是每个月 15 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也即拖后半个月。如果 15 号之前走,存在一个半月薪资被扣押的风险,如果 17 号左右走,则存在半个月薪资被扣押的风险。我不得不说这是很 low 的潜规则。于我,在这里工作 4 个月,一共领取了 2014 年 12 月下半个月约 5k 元、 15 年 1 月不到 10k 的工资, 2 月份工资及 3 月份半个月工资未领到。
=====2015 年 3 月 18 日或左右,离职后的沟通===================
我和 X 牛如约在 benecafa 就后续合作问题及薪资发放问题进行沟通,这次沟通的内容让我大为惊异,超出我的理解。
我首先陈述了自己的要求,即正常地发放拖欠的薪资。接着 X 牛发表了声明:由于你(指我)的水平很低,过去的工作不合格,所以不能如数发放工资。
再后 X 牛开始转述同事们对我的评价来佐证我水平低:
1 、某 ios 开发人员说的:一个问题他只要查资料 5 次,而 Y 哥要查询 10 次,可见他的水平很低。
2 、某后台开发人员说的:我觉得 Y 哥关于后台方面的知识非常不专业,水平很低。 Y 哥经常影响我后台开发的进度。
同时 X 牛陈述我过去的其他错误:
1 、由于我擅自决定后台采用 php 而不是 python ,采用这种落后方案给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
2 、由于我经常独自吃午饭,严重影响团队氛围的建设。
最后 X 牛指责我并未完成工作,也即以前答应的在 3 月 15 日之前完成录音发布流程并没有完全完成。
对于 X 牛所言,我过去工作不好,所以扣发薪资,对此我完全不同意,因为在我离职之前从未有任何一人说过我工作不合格,为什么我一离职就过去的工作不合格了呢?难道过去 4 个月作为管理者他都没发现,偏偏我一离职就发现了?
对于 X 牛转述的其他同事对我的评价是大大超出我的想象的。我不敢肯定原话是这样,还是 X 牛引导并添油加醋的,我倾向后者。
我推崇的谈及同事的准则是:小心、正面、客观。如果同事有不妥,且归我管理,则我委婉提醒,注意方式方法,但尽量不报告领导,除非事情大到不得已。所以即便 X 牛多次要求我监督和汇报大家,我也从未报告过任何同事。在过去 4 个月里面,我和同事们一直关系很好,挺受尊重,未有过任何争执冲突,所以我挺难想象同事们在我走之后说我坏话或贬低我。
对于决定后台采用 php+mysql 而不是 python+mongedb 这事,是我和后台协商的结果。因为后台开发人员更熟悉 php+mysql ,而 python+mongedb 相对经验少些,考虑到当时被严重催促的进度,所以我们决定采用 php+mysql ,以后看情况再迁移。过后不久 X 牛就知道了,听我解释了之后他并未说这有什么不妥,更不用说什么“巨大损失”了。
对于我经常独自吃午饭,而不是跟大家一起吃,所以影响团队氛围建设这事,我多次表示这纯属个人权利。在这里我也说明一下,我不喜欢大队人一块去吃饭的主要原因是人多时各种就座点菜太耗时,并不是我个性孤独,恰好相反,我很合群。
对于 X 牛指责我没有完成工作,我的解释是,由于在后面半个月他多次修改 app 的操作流程,很多地方我们都推倒重来几次,所以完全无法按我之前的承诺完成流程。
最后我们谈及薪资解决方案, X 牛提出了两个方案:
1 、重新评定我的技术水平,据此来重新评定薪资,并把这个新的薪资水平从去年开始核算。
2 、重新评定我的工作量,根据我的工作量来发放薪资。
我的要求是,按原有正常薪资进行发放。如果要重新评定工作能力或工作量,这个只对提出并协商之后的期间有效果,不可能倒回去几个月重新开始计算。
最后我们未能达成协议,我表示后续再处理。 X 牛则提醒我,由于我和他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我无法去法院告他。
在过去薪资发放谈完后我提出,由于 X 牛认为我水平很低,而且严重影响团队建设,那么我还回去继续工作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不想谈第二个话题了,即后续合作的话题。我们分头离开。
=====2015 年 3 月底==============
我去朝阳区劳动仲裁处提交了仲裁申请,不久得到通知, 5 月 13 日开庭审理。
=====2015 年 5 月 13 日第一次开庭=======
在仲裁庭上 X 牛所做的陈述再一次让我惊呆,超出我想象。
由于在 X 牛这边耽误的时间很多,还没来得及问我就到时间了,仲裁庭决定一个月之后再次开庭。
我这里草略罗列一下 X 牛对仲裁员所做陈述的要点:
1 、 Y 哥(指我)与 X 牛是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合作内容是 Y 哥找 X 牛畅谈创业发展。 Y 哥的工作只关联 X 牛私人,而不关联公司。
2 、 Y 哥投递的简历中没有提及薪资要求,所以他和我是合作关系。
3 、 Y 哥提供的在北京东城区苏州胡同 118 号办公室的照片是他平时来苏州胡同办公室聊天。
4 、 Y 哥提供的和小 D 的微信讨论第一个月薪资是 Y 哥故意诱导小 D 说的。
5 、他以前发给 Y 哥的钱是他私人帐号转的,为什么要给 Y 哥钱?是因为 X 牛他经济比较好,而 Y 哥之前没工作,所以他给 Y 哥经济援助,而这不是工资。他一般每个月给 Y 哥 4k 多元经济援助,有时候一次给两个月的。
6 、 Y 哥以前的代码很差,后来完全没有用到,一行代码都没用。
当时没机会答复,这里简单答复一下:
1 、老板把自己与公司割裂开,这是明显的不签劳动合同之后老板的耍赖方法。
2 、简历有没有提及薪资要求跟是否雇佣关系并无任何联系。
3 、难道我来找他畅谈创业发展长达 3~4 个月,且每天早上准时到,每晚加班讨论,而且周六也加班讨论?
4 、当时是小 D 主动找我聊这件事,且我不惜牺牲自己利益,为了团队和谐,当了和稀泥的老好人,今朝反被蛇咬,是不是这样?
5 、请问 X 牛,在这里 4 个月来,你有没有在任何时候和我提及过“经济援助”这四个字或者“ 4k ”这个数据?我在任何时候跟你提过我需要经济援助?我怎么从未听说这方面的事?按 X 牛的描述,那么情况是这个样子: 2014 年 11 月初 X 牛发了招聘广告, Y 哥投递简历,两人见面,此后 4 个月里每个工作日,大部分周六, Y 哥都准时来到 X 牛的办公室和 X 牛畅谈创业,并且早上打卡,晚上继续畅谈到很晚。四个月里面, Y 哥从未向 X 牛要求过或协商过工资或任何经济报酬,只是 X 牛每个月想起来的时候给 Y 哥打 4k 元的经济援助,且 Y 哥收到之后也从未说声谢谢或问这费用是干啥用的,为啥是 4k ?我不认为这样的场景符合人之常情。
6 、问一下:我离职之前 4 个月内有谁说我代码很差?为什么我离职之后还要跟我这样代码差的人谈继续合作完成当前模块?我的理解是,固然我水平非常有限,可我从没说自己是大牛,当初招聘、承诺薪资、后续 4 个月的管理考核都是你,现在觉得我不合格这是谁的责任?觉得我水平不够,想重新定薪也可以,但改动只可能影响重新协商的以后,没听说倒过去计算的。如果可以倒回去计算,谁敢来你这里工作?
开庭结束后 X 牛表示,他从来不说谎。这点请各位同事及合作伙伴投资人自行判别打分,我只能说,在庭审过程中,我甚至不忍心直视他。
======2015 年 5 月 13 日之后=====================
我必须坚持自己的合理要求,必须把这个官司打下去,即便由于没有劳动合同而导致仲裁败诉,但未来还会继续在法院起诉。为什么?并不是我斤斤计较,这钱也不多。想象一下,你要走时不放,要你多干一段时间,干完离职后又说你水平低没干好要降低你前面几个月的薪资。。。到现在,干脆否认你在公司工作过,否认与你存在工资报酬关系。。。。这算什么道理?我该怎么形容这种行为?
为什么要公开陈述?原因之一,是因为事情的真相非常重要。在 3 月 15 日离职到 5 月 13 日开庭期间,我一直认为我和 X 牛之间仅仅是薪资数目上的纠结,所以尽量私下单对单沟通。但是 5 月 13 日开庭后形式变了,他彻底否认我的员工身份以及和他公司存在的“劳动与工资”关系,并且声称以前是因为我没工作,所以私人给我“经济援助”。情况突变,就 X 牛做的这个不实陈述我不得不澄清事实真相,这促使我写这篇帖子并进行公示。因此,当前这份说明希望相关的同事及合作伙伴投资人,广大可能知晓或关心的朋友们都能看到。
公开陈述的原因之二,是想将这段不愉快的创业团队经历展示给所有的创业朋友、投资朋友,以及广大的程序员们,让大家一起提防我们曾经走过的坑,这可能是有价值的。
======2015 年 5 月 15 日=========================
这两天 X 牛频繁联系我,大意是,如果我在 V2EX 等发表上述文字,他的律师会找我,告我侵犯隐私,损坏他及公司的形象,影响他的 app 上线,会让我赔很多钱。看来,我过往给人的印象实在太软弱了。
======2015 年 5 月 20 日=========================
我比较好奇, X 牛为什么要这样做?按我的感觉, X 牛一直自以为聪明,极其强烈期待创业成功而成为成功人士。但是,在克扣我们工资这件事上,我感觉这非常不智,我不得不认为这是做人底线缺失造成的。
在我离开的时候我只是要求把最后一个半月工资正常发给我,一共 1.5 万而已,值得克扣吗?选择不克扣,正常开支 1.5 万,那么将有一个心怀感激的前员工。选择克扣,省了 1.5 万,结果是: 1 ,长年持久的纠纷及官司,如果败诉将要赔不止 1.5 万; 2 ,让现有员工非常顾忌和警惕,因为人人都有离开的时候; 3 ,有可能在程序员群体里落下不好的名声;
但 X 牛选择克扣。不仅如此,还在仲裁庭上选择完全否认我们之间存在的劳动工资关系,声称我是合作方,合作内容是畅谈创业,以前给的是私人经济援助。。。要知道我是第一个被聘请的员工,在前期有 leader 角色,公司的文件共享和工作 QQ 群都是我私人账号,我们之间微信及电话有太多的工作记录,包括谈及薪资,还有在一个办公室呆里几个月的其他同事,这么多事情竟能全盘否认?说一个谎容易,圆谎可不容易,往往需要再说一系列谎,这得有多费心?这得有多不智?
另外说明,我非单例,克扣同时发生在我们前三个员工身上。别人的具体情况我需要得到别人许可后再陈述。
=======2015 年 5 月 28 日=========================
最近忙,但这篇帖子得发出去了。
低调、与世无争,这是我推崇的生活,然而现实却很讽刺,我不得不和别人对薄公堂,而且还得展示自己的经历给网上公众。
其他说明:
1 、我对自己的言行有信心,愿意负责,不惧实名,接受公众的支持与批评。
2 、我会通知 X 牛,期待看到他那一方的公开陈述。